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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史与经济学分析:金额畸高怎么破?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万喆

  经过了繁忙的春节和更加繁忙的情人节后,大家是不是要好好考虑一下未来的现实生活了?比如说,彩礼。

  近些年来,彩礼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而且热度居高不下,有愈演愈烈之势。

  畸高的彩礼金

  2017年伊始,河南安阳发生惨案,新郎新婚夜锤杀新娘,症结出在11万的天价彩礼上。

  2016年,央视调查,发现农村普通家庭彩礼已经涨到至少10万。要知道,即使是当前农村收入有了相当的提高,这仍是一笔巨款。

  2015年,网上流传过一份“全国彩礼排行榜”,将全国划分为5个区域,分别为百万元区、50万元区、10万元区、万元区和零元区。在此榜上,上海与天津“荣登”百万元区之列,东三省、江西与青海赫然在列五十万元区,十万区行列有山东、湖南与浙江。当然,这种计量方式中有些地方包含了房产,比如上海和天津两地就因房产价值相对较高,整体数额显得尤为巨大。比较让人不解的是五十万元区的有些省份区域,其在“排行榜”上的名次与其总体及人均GDP和增速在全国相应名次似乎不是那么相符。收入水平和资产价值并不占优却开出相对更高的“彩礼”,不禁叫人困惑之余更加唏嘘。

  事实上,许多调查发现,民间彩礼可能更高,而且花样不断翻新,让人眼花缭乱。比如过去有“千里挑一”,即1100元;继而“万里挑妻”,即17000元;后来是“三斤三两”,即三斤三两重的百元大钞,大约十四五万;最近流行“万紫千红一片绿”,万紫即一万张5元,千红即一千张100元,一片绿就是许多50元,总共一般20万左右;或礼金之外还要有“一动不动”,“动”是汽车,“不动”是楼房。

  由此看来,所谓“彩礼”金额畸高,与收受人员的收入水平很不相符,并且呈级数疯涨,自然会造成小到家庭大到社会的不安定不稳定,甚至出现激烈的纠纷冲突也不足为奇了。

  彩礼原来是礼

  “彩礼”可以追溯到西周的“六礼”,其中的“纳征”。《礼记》中说,“男女无媒不交,无帛不相见。”“非受币,不交不亲。”春秋谓之纳币,唐称聘财,宋元明以降通称财礼,民间所谓红定、花红酒礼、下礼、过定等都是指的彩礼。

  彩礼是一种婚姻信用的标识物。男方以此向女方家庭提出婚姻请求,女方接受彩礼,表示允诺婚约。至唐朝,对彩礼的规定已相当完备,规定非聘不娶,但不论多少,只要受聘,婚约即成立,双方均不得反悔,否则负民事和刑事上的法律责任。

  彩礼的本意是制定和维护社会秩序,所谓明夫妇之道,防止淫乱。因此,一方面,聘礼必须得有。没钱的人借钱也得有聘礼。比如《汉书.陈平传》说陈平丞相以前穷得要死,张负想把孙女嫁给他,只好先借钱陈平作聘礼。《后汉书》里对穷而无礼法有淫好的“骆越之民”更是想尽办法,为让他们摆脱不文明,让当地官员凑钱给置办聘礼,“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另一方面,聘礼有法律意义。即使有了“婚书”,聘礼的地位仍不含糊。比如婚书在唐时已经入律,但也规定,“虽无许嫁之书,但受聘财亦是。”元朝有个李丑哥,她爹先收了彩礼将丑哥许给郭驴儿,后来又如法炮制把女儿许给石驴儿,司法判决收了聘礼就有效,所以李郭婚姻有效。明朝沈洪以女许方胜之子,因方胜不曾下聘金,判方胜败诉。

  直到民国时期,法律还规定订婚或结婚须有媒妁之婚书或收受聘财方为合法有效。

  可见,彩礼是“礼制”的要求,是为了规范社会婚姻秩序。当然,即使有了“婚书”,彩礼仍能不失其地位,除了民俗,从经济学上说,应该是为了提高违法成本。

  彩礼是个经济行为

  彩礼对于收受双方本身,也有经济学意义。对于女方而言,尤其在古代,女方嫁人通常就意味着娘家失去了这个劳动力,因此彩礼可算是一种经济补偿。对于男方而言,拥有财富是衡量男子社会地位的一种标识,彩礼便是一种体现。

  彩礼的数量和种类因朝代不同,参与人身份不同,按照当时的礼仪或律制,均有差别。周朝主要是玉帛俪皮,战国以后始益以金,汉朝以黄金为主,魏晋南北朝用兽皮,隋唐以后品物繁多,宋朝则惟财是重。

  但彩礼既然本身有经济价值,自然难以避免互相攀比和奢侈淫佚之风。彩礼因而成为官位尊卑、门第高低的标识。有钟鸣鼎食之家、诗书簪缨之族在前,就有土豪大亨在后,附庸不了风雅,还不能附庸点俗物了?结果,为彩礼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事时有发生。

  政府只好出来制止。南北朝时期的齐高帝就多次下诏禁止奢华婚礼,“合卺之礼无亏,宁俭之义斯在,如故有违,绳之以法。”但是呢?应该说效果不显著,奢华之风屡禁不止,彩礼攀比难以禁绝。

  此外,当感情触礁,彩礼怎么办?宋元以后,为防纠纷,聘财的细目都会列入婚书。古代律令还详细规定了各种彩礼处置的情形。男家悔婚再娶,不追财礼;女家悔婚再许,追还财礼;若明知女家已定婚仍与之订婚,财礼入官;后订婚者不知情时,元明规定追还财礼;男方若五年无故不娶、在逃者为三年,女改嫁,不还聘财或财礼;男女一方死亡或生死不明者,解除婚约,不追聘财等。不一而足。

  经济事件既存在理性部分,也存在非理性部分,用律法来规范经济行为是必要的,但律法无法规定所有经济行为。

  彩礼一路走来

  1941年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指示信《关于我们的婚姻条例》中,“彩礼”与“聘金”一起被斥为变相的婚姻买卖。根据地时期和解放后的婚姻法律文件都一律取消彩礼制度。

  但事实上,彩礼从未消失。1970年代及以前,是大家普遍认为“没有彩礼”的年代。实际上,当时男方要给女方买衣服等,也要到女方家送礼物。这已经是彩礼了,只是价值较低,尤其是与“陪嫁”相比。

  1980年代到1990年代前期,货币开始成为彩礼的支付形式。彩礼数百到千元。嫁妆与彩礼开始趋于平衡。总体看来,彩礼所造成的负担仍不算太重。

  1990年代后期,彩礼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数额迅速攀升,彩礼数目开始明显超过嫁妆。而农村娶媳妇难也已经成为较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局部区域范围内,越贫困、越边远地区的农村婚姻要价越高。

  2000年以来,彩礼暴涨,并发生根本性变化。

  2005年前后突破万元,2008年后一年一个行情,年均增加上万元。“伦理性”负担出现,即爹妈成为出钱的主力军。有些地方说,“生两个儿子哭一场”“若见到50 多岁骨瘦如柴的人,就基本上可以判断这人有两到三个儿子”。

  作为一种婚姻习俗,虽在国家法规之外,仍较普遍地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而其中的民事纠纷还随着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对婚姻态度有所变化等原因变得更多、更复杂了。彩礼纠纷屡屡闹到法庭。关于彩礼的法律性质及彩礼返还等问题成为热门话题。

  2003年,彩礼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重又回到了国家正式制度当中。彩礼问题越来越热,有些乡镇中,司法全年纠纷调解总量的一半以上都是涉及彩礼的。

  彩礼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从彩礼的历史、演变、现状来看,今天的彩礼问题,更多出现在农村,其成因有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迅速,跟随心理不可避免。传统小农生产方式下,生产节余很少,经济分层的变动性较小,经济水平较均衡,财礼数量也相对稳定。改革开放后,农业剩余劳动力价值得以实现,贫富差距拉开。富裕家庭率先提高了彩礼水平,带动地方婚姻规矩整体发生变化。

  二是随着家计模式发生变化,社区道德规范失去效用。在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家计模式中,社交范围较局限,有限范围内的道德规范约束作用大。通常,一地彩礼文化模式与当地经济水平相均衡。女方若提出过分要求,就可能被诟病“这家人太难缠”,反而陷入被动。但当地域流动性加大,约束就自然被瓦解了。

  三是供需缺口大,女方有“要价”基础。当前适婚男女比例1.15:1,男性比女性多出3000多万,“供需”失调相当严重,男性求偶成功难度系数自然大大增加。而我国传统思想中,男性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女方当然有条件、有基础向男方提出更高的财务要求。

  四是社会阶层固化带来压力,婚姻成为调节手段。当前,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仍然非常明显,而社会阶层固化的趋势仍旧不减。一些家庭也将彩礼作为一种调整儿女婚姻的预设手段。对于农村贫困家庭而言,希望通过婚姻改变命运,因此“弱势积累”现象较为严重,越穷的地方,要的彩礼越高;反之,一些条件尚可的家庭又希望通过高彩礼切断与贫穷家庭的联姻。

  五是子女地位发生变化,代际关系失衡。当前,子女依赖父母的现象十分严重。这其中,有着独生子女政策以来少子女所带来的娇溺,也有急剧城镇化后父母外出打工对孩子的教育欠缺和亲情愧疚,亦有两代人两种文化思潮两种权利意识的错位。农村一些儿子的婚姻负担几乎完全落在父母身上。甚至有的儿子以死相逼,要求父母拿出高额彩礼以娶到心仪的女孩。许多婚后的经济支出、生孩子后的养育等,也都由父母负责。

  正常与不正常,解决与不能解决

  综上所述,五个因素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社会变迁迅速息息相关。问题的爆发,是不断积累起来的。当前“彩礼”问题其实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带来的是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法学的多重拷问。

  原因之中,有些是相对比较正常的。比如说有一定的竞争、攀比心态,和古代一样,对于彩礼的纠纷,可以处理,对于彩礼的高企,难以处理,彩礼存在,既有历史文化基础,也有社会经济基础,粗暴批判和武断禁绝都意义不大。主要对策还是予以舆论上的引导,并加强相关法规细则的建设。

  有些并非正常,但是已经在历史演变中形成。比如说男女比例失调,目前国家生育政策已在不断调整,相信将来会逐渐正常化,但短时间内恐怕还难以改变。

  有些不正常。比如当今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呈现出的子女过于依靠父母,不愿意承担相当的社会责任,甚至也不愿意承担正常的家庭责任,以及不愿意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等。这种状况的成因较为复杂,但未来农村可能出现“因老致贫”与“因婚致贫”相结合的情况,国家或需要出台更健全的法规,有力保护其中的合法权益。

  有些很正常,但却伴随着很多失常。比如城镇化很正常,但高速城镇化带来的居民既有关系网的丧失、自我身份认知的迷惑等,正影响着新一代人的心理,其导致的道德沦丧和伦理扭曲不可小视。怎么能够让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转换的更为顺畅?更快形成新的社会关系网路和社区?形成社会人的责任感和自信感?都是当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应需要在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完善相应配套制度建设。

  有些不正常,导致的结果会更不正常。比如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扩大和社会阶层固化共同引发着社会中许多人群的不安全感,继而可能在各个方面都形成不稳定状况。这恐怕是对新时期治理能力的考验,需要加大力度进行系统设计,解决社会上升通道的顺畅问题。

后记

  “彩礼”这东西看上去这么可怕,它究竟是怎么出现的?而且,“彩礼”这种方式源远流长延绵了几千年,其存在原因是什么?到了现代,又产生了怎样的异变?不了解这些,就难以找出畸形“彩礼”背后的问题,也就谈不上解决这些问题。

  彩礼成为一个大问题,与经济社会的整体背景不可分开。彩礼问题中包含着人。而人们的心理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攀比”或“拜金”就能够尽述的。我们更希望的,是能够找出其成因。

  当然,从经济学角度和社会层面进行剖析,为的是从公共管理层面上找到更好的方法提高整体福利。这是必要的。但是,每个个人也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当男方靠父母东凑西拼的高额彩礼娶了姑娘,却心生怨恨;而女方拿了高额彩礼而嫁给小伙,也心中抱怨时,我们必须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无论社会是所谓的清心寡欲还是物欲横流,个人树立正确的爱情和婚姻观仍旧非常重要。

  毕竟,彩礼是别人的负担,你或许觉得不用担心。但如果因此让婚姻成了你的负担,你要担心的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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