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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黄庭坚的“引禅入书”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姚洪磊

  北宋中叶以后,禅悦之风盛行,许多著名的文人雅士,都与禅宗有着密切的联系。黄庭坚推崇禅宗,说自己“似僧有发,似俗无尘”,他人则誉之“情如维摩诘,而欠散花之天女;心如赤头璨,而著折角之幅巾”。依黄庭坚的师承,临济宗黄龙慧南一系。
在书法理论当中,黄庭坚经常参以禅理佛法,表达自己的艺术观念和审美追求。禅宗的思维,推动着他对书法美学的领悟,指导着他的书法创作实践;禅宗的语汇,构成了其美学思想极具特色的表达方式。

  黄庭坚经常用禅宗思维来诠释其书学思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直须具此眼者,乃能知之。盖字中无笔如禅句中无眼,非深解宗理者,未易及此。”句中之“眼”,乃是“正眼法藏”之“眼”,意即洞彻世间万有的智慧之“眼”。明代圆澄禅诗解释说:“譬如净眼,洞见森罗,取之无穷,用之无尽,故名曰藏。”法眼宗文益禅师讲,禅家说话,要“语带宗眼”,这与黄庭坚的“句中有眼”显然是一个意思。另外,圆悟克勤禅诗亦云:“不妨句中有眼,言外有意。”无独有偶的是,黄庭坚诗中写道:“拾遗句中有眼,彭泽意在无弦。”实乃异曲而同工。

  关于禅宗中的“眼”,当代学者陈志平先生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指句中“眼”,指语言文字中的微妙处;二指具眼人,黄庭坚认为只有具此眼者才能知之。此眼又称“法眼”、“道眼”,其根本精神就是视万法平等,从而圆融无碍。这两种含义的“眼”其实是统一的,只有具眼人才能明取句中眼。


(黄庭坚书《多宝塔》选)

  黄庭坚在书论中既将“句中有眼”与“字中有笔”作以类比,领会了“句中”之“眼”,“字中”之“笔”便很好理解,它同样指书法作品暨线条造型中的微妙“有意”之处,这个“意”的内涵有多个层次,表里相互关联。在书法中,“字”指笔墨造型的基本特征,“笔”指“字”的“意态”。这个“意态”,或暗示、或象征着某种更深层次的,直指内心世界的精神、意蕴。如果是“具眼人”,便可以的通过这种书法的外在造型领会、感悟其内在的意蕴。同时,如果是不具“法眼”之人,字中之“笔”便根本无法达到或无法感知。可以说,无论从创作的角度,还是从审美的角度上讲,具不具“法眼”或“道眼”,是字中“有笔”或“无笔”的前提。
禅宗的思维方式,在黄庭坚的美学道路上,具有不可忽略的方法论的意义。他说自己以前的书作“字中无笔”,是因为“用笔不知擒纵”,他赞赏欧阳率更《鄱阳帖》写得好,是因为“用笔妙于起倒”。无论字中之“擒纵”或“起倒”,都是他以禅宗“法眼”观照而发现的笔下妙机所在……

(黄庭坚书《多宝塔》选)


  (黄庭坚行书《华严经疏卷》花绫 25.1×115 厘米 上海博物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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