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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获“中华诗词之乡”殊荣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

 
  4月22日,九江市在文化艺术中心举行了“中华诗词之市”授牌仪式,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林峰,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江西省诗词学会会长胡迎建,中华诗词学会秘书长沈华维来到现场,宣读了中华诗词学会《关于授予江西省九江市“中华诗词之市”称号的通知》文件,并向九江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现场授牌,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兵接牌。

  近年来,在九江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下,九江市文联、九江市诗词联学会将创建“中华诗词之市”作为一项发掘九江深厚文化底蕴,传承九江优秀文化传统,彰显九江独特文化魅力,提升九江城市品牌的系统工程。历经数年砥砺的创建工作,终于今年2月创建成功,给“九派浔阳郡,分明是画图”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有着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又多了一张传承文脉展示人文风采的城市名片,为建设“五大九江”,为全市奋力迈出九江全面崛起、百姓更加幸福作出了新的贡献。如今,九江市诗词普及面越来越宽,诗词爱好者队伍逐年壮大,诗词精品创作硕果累累,诗意春风吹遍了九江的青山绿水、大街小巷,诗情雅韵润泽了九江百姓的生活心田。

  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美鑫接牌。

  据悉,在此次授牌仪式中,九江修水县、彭泽县、庐山市等3地荣获了“中华诗词之乡”称号,九江市第三中学、九江浔阳小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修水县宁州镇、修水散原中学、修水杭口镇双井小学、彭泽县国税局、彭泽县第一中学、彭泽县博吾学校、庐山市人民法院、庐山市蓼南中学、庐山市南康镇大塘村、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派诗廊等九江13个单位荣获了 “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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