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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管理有新规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余道平

  “办了这个慢性病专用病历,我今年医疗负担轻多了!”近日,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村民吴文秀,在县医保局慢性病管理股窗口办理业务时高兴地说。过去吴文秀参加的是新农合,像她这样的糖尿病患者每年门诊医药费只能补偿300元,今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按新政策她最高可得到5000元的补偿。

  今年以来,修水县医保局以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为契机,积极落实慢性病补偿政策。年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施后,修水县医保局及时出台了《修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业务操作经办规程》,让整合后的特殊慢性病政策尽快落地生根;增设慢性病管理股,并与市局做好业务对接,专职负责特殊慢性病申报认定和待遇审核结算工作。

  修水县医保局要求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要及时为参保居民受理特殊慢性病申报资料,并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为使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到医保待遇,医保局将以前新农合慢性病的一年一申报,改为一月一申报。同时,他们积极推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患者在医保局办理了《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病历》后,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凭此病历本可即时报销门诊医药费。

  此外,修水县医保局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全县37个乡镇的乡村医生和医保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张贴政策宣传标语,印发《修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手册》1000多本、宣传单16万份,并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方式让新政策进村入户。(余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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