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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的孝与廉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王 科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江西修水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因文学造诣高超,为官清廉,孝行闻名天下,被誉为“诗书双绝、孝廉楷模”。

  黄庭坚十九岁中乡试,二十三岁中进士,官至知州,书法位列“宋四家”,写诗开创江西诗派,作词与秦观并称“秦黄”,妥妥的大才子一枚。他还是一位大孝子,“涤亲溺器”的孝行感人至深,至今为世人所传颂。

  二十四孝里有一则“涤亲溺器”故事,讲的就是黄庭坚孝母。黄庭坚自幼孝顺父母,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时年13岁的黄庭坚丧父,令他无比悲痛。他的父亲黄庶为人刚正,饱读诗书,曾在康州任过官职。黄父在任上勤政爱民,鞠躬尽瘁,后因积劳成疾,中年卒于任所。此时的黄母,因丈夫去世,思念成疾,卧病在床。黄庭坚四处寻医问药,寻找良方。在母亲的病榻前,他衣不解带,端茶送药,日夜服侍母亲,直至母亲康复。邻里相闻后,纷纷夸奖庭坚是个大孝子。

  黄庭坚为官后,尽管公务繁忙,但是他对母亲的生活仍照顾得体贴入微,呵护备至。每天早上他会向母亲问安,忙完公事回来,他会亲自陪在母亲的身边,为母亲排忧解闷,时时感受母亲的需要。为了母亲的卧室干净卫生,他亲自为母亲清洗便桶,数十年如一日,从不间断。身为的朝廷命官,又有仆人,黄庭坚的做法引起了一些人的不理解。面对疑惑,黄庭坚坦然的说,孝顺父母是身为人子应尽的义务,无论身份地位的高低,能亲自照顾母亲,每天与母亲在一起,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怎能让仆人去代劳。

  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六月,黄母病危,在都城开封为官的黄庭坚日夜侍奉在病榻前,无一刻不尽人子之道。母逝后,他痛哭失声,肝肠寸断,数次昏厥在母亲灵前。为母亲举行丧仪后,他与兄长黄大临护送灵柩回家乡祖墓安葬。在服丧期间,在筑室于墓旁守孝,取名“永思堂”,意为永远铭记母亲的恩情。

  修水自古地灵人杰,才子辈出。先贤黄庭坚的孝行广受赞誉,向世人无声地彰显着圣贤的道德风范,被列入二十四孝,以启迪后人。

  黄庭坚一生为官清正廉明,刚正不阿,始终保持了一个士大夫廉洁奉公和“不以民为梯,俯仰无所怍”的品行操守。他在太和县为官时,亲笔书写了孟昶《戒石铭》中的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十六字箴言,并刻成石碑,立在官署衙前,以时刻警省自己。

  作为孝廉楷模的黄庭坚,身上传承着中华文明的孝道基因,充溢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元素,所具有的孝廉美德,也是千百年来炎黄子孙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

  百善孝为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其中就有“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的表述。因此,在新时代,弘扬黄庭坚孝廉文化,继承先贤忠国孝亲的传统美德,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王 科:男,媒体编辑,修水县义宁镇人。市侨联青委会委员、县红研会常务理事、县影视家协会理事。爱好写作和摄影,所写文章和摄影作品曾被《江西日报》、《九江日报》、《修水报》、《浔阳晚报》等省、市、县媒体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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