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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修水出乡贤——黄庭坚《王纯中墓志铭》赏析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程效

【原文】《王纯中墓志铭》①
  君讳纯中,字文叔,豫章艾城人。曾大父仲简;大父士夫,赠光禄少卿②;父固,都官郎中,赠中大夫。君在少年书生中有声,登皇祐五年进士第。调杭州书户参军,迁鼎州桃源令。于格当迁,以忧去③;除丧,昆弟四人来集吏部铨,乡老以为荣④。是岁京师疾疫,二兄客死。君遂郁郁无仕进意,消摇林丘者七年⑤,亲友强之,乃起。调唐州录事参军,改著作佐郎、知澧州石门县,移虔州瑞金县;改秘书丞、奉议郎,通判泗州;迁丞议郎、恩加朝奉郎,知洺州。元祐元年闰月丙午,终于官所,得年六十有一。
  君寡言力行,守约而泛爱,自行束修,白首不倦⑥。年十四,太夫人捐馆舍⑦,父兄官学在外,君身济大事,持丧甚有礼意。居家从仕,无日不读书赋诗;自始学讫于牖下,为日录凡四十有八年⑧。游居欢悲,闻善见不贤,所自琢磨,无不疏记,读其书,可知其人有常度也。令桃源时,尚少,已号为能吏。唐州守,吏事米盐一切为小治办,以家人细故⑨,任僚属作耳目,并诿君,已而荐其僚,君独不与;君初不听,后不悔,亦不为人道之。石门故有铁赋,以给官船,船官罢而民输赋如故;铁冶涸,民取铁它州以供赋,价数倍。君请以田毛代铁赋,州上之,汔得清,民甚德君⑩。瑞金前数令以罪去,君至,则钩取奸黠主名,痛绳治之⑪,讼为之衰。淮水溢泗州城守,君徒步风雨中,调护工役弥月,水以不灾,有诏褒谕。洺州河决后,民在丘陵,官寺府库,穷于水火。君调用财力,不疾不徐⑫,劳民劝功,公私以济。及君丧行,倾城出祖祭,哭者皆出声。所谓古之遗爱,不近是耶⑬!
  君两娶余氏,兄弟也;初室曰旌德县君,继室曰仁和县君。七男二女:丕先卒;阜,郊社斋郎⑭;申,举进士;本,南雄州保昌县主簿;举、率,肇,尚小。二婿曰玉山令秦敏学,崇阳尉徐禋。阜等以元祐二年十有二月甲申,葬君于高大父之域。以外兄余彦明状来乞铭⑮。文叔于庭坚丈人行也⑯,其敢不铭。铭曰:
  呜呼文叔,好德若不足。以自金玉,不上交以福。媚于焭独,濡之嘘之,汔民有谷。为民父师,子弟率育。俾而寿而康,奈何不淑!在今其子孙,敬忌尔德。非此其身,尚膺百禄。

【注释】
①  王纯中:字文叔(1026—1086),北宋分宁人(今江西修水县)。皇祐五年(1053)进士,历任多个州县官职。
②  曾大父:曾祖父。大父:祖父。光禄少卿:生前或死后朝廷授予的荣誉职衔,以下中大夫等同。
③   于格当迁:按资历当升官。以忧去:古时遭逢父母过世,在任官员须去职守丧三年,谓之丁忧。
④   来集吏部铨:丁忧期满,除丧服,到京师吏部候任新职。
⑤   消摇林丘:回归田园,逍遥自在。
⑥   泛爱:本义博爱,此处指广交朋友。自行束修:束修指一束肉,本义学费,此处意为亲自指导学生。见《论语·述而》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⑦   捐馆舍:抛弃所居住房,死亡的婉辞。
⑧   日录:读书笔记、日记。
⑨   细故:细小而不值得计较之事。
⑩   铁赋:铁矿的赋税。铁冶涸:铁矿开采枯竭。田毛:田地农作收成。汔:庶几、差不多。
⑪   痛绳治之:绳之以法。
⑫   不疾不徐:不快不慢,指速度或节奏把握适当。
⑬   出祖祭:拦路祭拜灵柩。古之遗爱:古人为政仁爱的遗风,见《左传·昭公二十年》。
⑭   郊社斋郎:宋代掌郊祭祀、祠堂礼仪的官名,无品级,通常为官员子弟承荫而授的吏职。
⑮   余彦明:字晋叔,生卒年不详,分宁人氏。元丰八年登进士第,累官至礼部侍郎、尚书。
⑯   丈人行:前辈、长辈,古时用于对年长者的尊称,见《史记·匈奴列传》。

【赏读】
  黄庭坚撰写的这篇墓志铭并无特别之处, 大体行文比较循规蹈矩,未脱悼念类文体约定俗成的叙写套路。前面墓志部分用的是散文笔法;后面墓铭部分采用四、五言韵文撰写。为便于阅读起见,可将墓志部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简介墓主姓名、字号、籍贯、家世,登进士年第、历任官职和生卒年。二是全篇中心内容,扼要概述死者生平行状,重点叙写其履职之功德事迹。三是叙写其婚姻、儿女、子婿状况,记述其最后归宿地——墓址。鉴于此篇墓志铭叙事简约,文笔直白晓畅,故本文对墓志与墓铭均不作逐字逐句的翻译。以下仅就墓志中易误读的几个问题作必要的澄清和与之相关事宜作相应的探讨:

01
  对于墓主王纯中的籍贯,墓志开篇即表明其为“豫章艾城人”,即当时的北宋洪州分宁县、现今的江西省修水县人。或因省城南昌史上亦曾用名豫章,而修水的下游还有一个永修县艾城镇,且永修古时亦曾称艾地,距离上又比修水更靠近省城南昌,故也有学者据此认为王纯中是永修县艾城人。此一误读,当为古今地名相同与名称变迁所引出的混淆所致。
  据史料文献可知:古艾地起自一国名号,是商周时期分封的诸侯国之一。其中心地理位置大致在当今修水县渣津镇龙冈坪。《宋史·郡县志》有载:“分宁,古艾地也,县西一百二十里龙冈坪有艾城存焉。”尽管两宋以降,古艾地历史陈迹渐已湮灭无闻,但历朝历代的地方史志均有记载:修水春秋时期为艾子国属地。自秦汉至唐宋,修水先后有过艾邑、艾县、西安、豫章、分宁、义宁等多个名称,唯艾地是其名称有案可稽的发轫之始。由此可断定:王纯中乃正宗的江西修水人,当是铁板钉钉之事。此外,黄庭坚本人在其书法作品中多有“豫章黄庭坚”落款字样,以及学界将黄庭坚在诗词、书法上的造诣概称为“豫章黄学”,亦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但凡古今史书文献中出现“豫章艾城”字样,均是特指江西修水而非别的什么地方。

                           02
  此篇墓志铭值得称道的是墓志第二段落。作者用缩简概要而富有张力的文字,追述了王纯中生前可圈可点的七件公私往事。其中前二件当为私事;后五件则显然为公事。
  第一是年方十四岁,遭逢母丧,在父兄在外难返的情况下,凭一己之力主持办妥了母亲葬礼和善后事宜,让邻里刮目相看,足见少年老成。
  第二是无论是为民还是做官,此君无日不读书赋诗,且读书笔记一写就坚持四十八载之久。惜乎此本日记已佚失,不然当是留给后世的一部笔记体煌煌巨著。
  第三是先任桃源知县,虽年轻出道,但已崭露头角,有能吏之名;后为唐州录事参军,不谄媚上司而善待部属,做到知人善任,尤其是在官场染缸中能保持洁身自好,实属不易。
  第四是为石门县令,利为民所谋,施行以田收代抵铁赋变通之法 ,有效化解了困扰当地工商户的异地高价纳税难题。此举似有税负转嫁之创意,说是后来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先声当不为过。
  第五是调任当时以民风彪悍闻名的瑞金县。从调查找准实情入手,果敢依法打黑除恶,使当地很快由乱到治,一举扭转了以前数任县令未能解决的当地社会治安乱象。
  第六是通判泗州时,突遇特大洪水围城。作为一州副贰长官,他顶风冒雨,亲临抗洪第一线,指挥抢险救灾,终于保住了城池,受到朝廷表彰。
  第七是任洺州知州,遇上黄河决堤,洪水泛滥。他临危不乱,坐镇指挥,转移受灾民众和抢救粮仓府库,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灾后又及时组织人们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当他病逝官所时,众多百姓失声痛哭;家人扶其灵柩南归时,民众倾城而出,拦路拜祭,足见其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赢得了民众真心拥护和爱戴。

03
  墓志第三段落记述了王纯中曾两娶妻室,前妻与继室为余氏姐妹,二女侍一夫,共生养了七子二女。男儿中长子早卒,二、三、四子或荫补或科举,均有一官半职;父死时,五、六、七子尚未成年。二女均许配官吏为妻,并顺带提了一下两个女婿姓名及职务。但谁能预先想得到,时为玉山县令的大女婿秦敏学,后来的造化倒是应画上一圈的名字。诚然,就秦敏学本人履历而言,毕生沉沦下僚,本可忽略不论,但提起他与王大小姐结合生下的儿子秦桧,则是史上鼎鼎大名的非等闲人物。有关秦桧令人不齿之恶行,自宋孝宗朝为岳飞平反昭雪以后,人尽皆知,无需赘述。然而,正是黄庭坚所撰的此方墓志铭的出土,至少为我们解开了两个历史疑惑:
  其一、秦桧依父族当为建康(今南京)人氏。但据墓志所述,方知其母族出自江南西路分宁,即今天的江西修水县,亦即修水人王纯中乃秦桧的外公。换言之,秦桧老妈是修水人,秦桧可以说是修水人的外孙。近些年来,为提振经济和开发旅游资源,有人写过“黄庭坚所撰墓志铭证实秦桧乃修水人亲戚”之类的文章,虽有不择“名人效应”优劣之嫌,但相比有的地方将小说中人物西门庆拉来招摇,此类文章还算不上求“贤”若渴,至少其所言持之有据而非空穴来风。
  其二、有关王纯中其人,从墓志所载来看:论学,无日不读书赋诗;论才能,上述七件公私事,足可见真章;论官职,登进士第而入仕,累迁至望州等级的一州之长。一身当此三论,何以宋史未立其传,甚至在相关地方志中亦未见载其于乡贤之列呢?直到这方墓志铭的出现并牵扯出墓主与秦桧的外亲关系,王纯中后来其名不扬、其事不彰和未曾入列乡贤之谜才迎刃而解,即因人而废言也。南宋以降,天字号大奸臣秦桧之名乃修史写志之大忌,人们避之唯恐不及。这与传说中的书法宋体原为秦桧所创,后却“因人而废字”是相同之理。再者,清代乾隆朝状元秦大士吟出的“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名联,至今仍为杭州岳王庙前的游人所津津乐道,亦可算作是又一例证。

04
  从文化遗存的视角来看,历朝历代的文学大咖,当然也有民间知名写手,或出于悼念前贤和亲人,或碍于熟人朋友请托而盛情难却,写下了难以计数的海量墓志铭。不过较真起来,能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的经典之作寥寥无几。个中原因在于此类追悼类文章囿于刻板的叙写样式,诸如逝者的家世、生平、婚姻、子女、官爵、学向、德行、功业等均须顾及,任谁也难以在此等八股官样文章中绣出花来。再者吾国吾民历来讲究“逝者为尊”和最讲人情面子,应邀执笔者面对不能复生的死者,尽管说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下笔还得极尽溢美护短之能事。比方说老赵家的徽、钦二宗,明明是邻国俘去虐死的,写进墓志则变成了“二帝北狩”,意即爷俩扛枪上北苑打猎玩去了。如此变着文字戏法,若二帝之灵地下有知,料想羞得自己都挂不住脸面。
  是故古往今来,无论是墓志还是墓铭,作者在众目睽睽之下落笔就不自在,往往难以放得开、写得活。更何况按常例人家打点润笔费,即今天说的给了红包,就难免被人情世故带偏,写起来多说几句好话不嫌多,不足之处最好不提,或者反话正说。所以,尽管黄太史名大才高,下起笔来也难以脱俗。此篇三段式墓志铭,除墓志第二段落之外,其前、后段落均是按套路出牌的泛泛之笔,并无多少出彩之处。到最后一段墓铭,照例先呜呼一声,即启用便于哀而歌的韵文,再缅怀和褒扬一番逝者。所谓逝者长已矣,生者常恻恻,反正让悲从中来的生者听着舒坦即可,当然也起到了概括和收束全篇之效。
  最后,尚需补充说明一二。即这方《王纯中墓志铭》出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全称为《宋故朝奉郎知洺州军兼管內劝农事上骑都尉借紫王君墓志铭》,楷书,正方形,青石质,边长88cm,凡33行,770字。书于元祐二年(1087年)十二月。与随后同样在修水出土的《徐纯中墓志铭》、《王处士墓志铭》合称为“黄庭坚手泽三墓碑”,是研究“豫章黄学”的珍贵实证史料,现珍藏于江西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属国家一级文物。
  对于上述三方墓志铭,本文三中选一,即只选取《王纯中墓志铭》进行解读。这是因为前者不单比后两者文笔更佳,而且还有超巨人物“秦桧”的加持;再加上黄庭坚与墓主王纯中并无沾亲带故关系,而后两者则均是双井黄氏亲族。徐纯中乃山谷堂姐夫;黄处士则是其堂伯父。有鉴于此,黄庭坚所撰并书的王纯中墓志铭,无疑书写内容更为客观真实,即便难免说点客套话,也便于拿捏住分寸。可以说,就文与书鉴赏而言,仍是一方与文学大家手笔相称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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