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修水网 • 首页周湖岭专栏 • 正文

周季凤《重修贡院事状》校点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周湖岭

《重修贡院事状》
周季凤  宁州人 左布政使

  湖岭校点:《重修贡院事状》
  湖广贡院,旧未有也,国朝试时假于城隍庙。至正统甲子,始即北城隅凤凰山之阳,以废公馆闲地修葺建之。成化戊子(1568)都御使南昌罗公、繁昌吴公相继修葺,规模始备,黎文僖公记焉。又复坏。弘治甲子(1504),武昌知府陈晦乃撤故新,增大整饬。正德丁丑(1517)冬十月,罹于火。越明年,季凤请于巡抚秦公金,以清戎御使高君越纸米贼罚银修之,人夫则募以𤻮役,计日课工。其创建则至公堂,监临所,并前后重,及供给所通计七十余间。其重修则五经堂、明远楼、考官房、提调监试房,受卷、弥封、腾录、对读四所,及庖厨库藏凡一一從新者,又计间百有余。用过木植石料则八千二百有奇,价银则二万三千八百有奇,人夫工匠工食银两则又一干有奇,然有所不足尽出于设法节缩,以成其功,一毫未取于民,而一夫未役于官,盖县当省城止一江夏,且六十余里而已,百司往来征役不息,加以连年灾伤,兵戎困X已甚故也。夫营建非其所急则事在得已,而贡院之典作则大比宝典之所,有不可得巳焉者,不可巳而必为之,以故节财而不敢伤,爱民而不敢害,此季凤之所当务之也。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周湖岭专栏

    修水网 XiuShui.Net 投稿 163.www@163.com QQ 30399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