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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三项重点工作”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指导意义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黄银保

  今年中央政法委为全国政法战绩明确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联系长期以来基层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笔者认为“三项重点工作”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努力开创公平正义的法治交通新局面。“三项重点工作”是新时期交通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工作,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交通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是和谐交通创建永恒的主题

  当今社会,科技形势日新月异,社会管理千变万化。就交通安全管理而言,机动车实行登记上牌,有人就克隆车牌,驾驶员培训领证,有人就伪造驾证,你有“电子眼”,我就有“电子狗”,你有“抓拍器”,我就有“反光膜”。正所谓一煞有一制,执法与违法、管理与反管理的斗争反复较量着。因此,创新交通安全社会管理,驾驭信息化建设是夯实社会主义法治基础的重要途径。信息化建设函盖了基础信息、网络信息两方面的内容。就公安交通管理而言,所谓基础信息,包括民情民意、路况形势、交通动态、管理方法;所谓网络信息,即基础信息筛选提练后,指导工作,反映交通安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信息。因为信息资源和管理能量潜藏在人民群众之中,所以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发掘信息资源,开发管理能量,才能有效地实现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统一,牢牢掌握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

  近几年,修水交警之所以能在道路交通条件差、管理服务任务重、专业队伍力量不足的劣势条件下,取得交通环境逐年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关效能逐步提高,始终位居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先地位,基本的一条就是以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核心,成功地实施四项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创新社会型综治网络。修水交警在2006年取得县、乡、村、组四级交通管理组织网络建设成果的基础上,2007年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与支持下,又成功实现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机制,有效地推进了交通安全管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综合治理方针的落实。2008年再次突破了警政联手、警民联动、多警种合作,三省九县边界联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交通安全管理区域化、社会化。

  二是创新便民型服务网络。2007年修水交警在全县36个乡(镇)389个行政村聘请了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宣传管理服务社会基础扎下了稳固的根基。2008年在部分乡镇建立机动车登记培训驾证年检代办站,在交警服务的大道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09年在广泛考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设覆盖全县36个乡镇的25个农村交管、保险服务站。实现了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管理、轻微事故调解等服务工作有效性、及时性、广泛性的新突破。2010年针对机动车驾驶员面广量大、流动频繁的特点,为推进驾驶员宣传教育服务,成立了由36个分会组成的全县驾驶员协会,开辟了驾驶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

  三是创新进攻型防御网络。事故一瞬间,预防无期限。修水交警坚持规范执法、事故预防两手抓的方法,创新违规执法事前预防和交通环境预警机制。一是在离退与老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50名交警执勤执法义务监督员,定期组织督查活动,查纠交通民警违规执勤执法行为,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二是以养路工人、危险路段附近群众为主物建了一支25人组成的路况信息员队伍。随时掌握反映道路动态变化,发挥了突发自然灾害交通安全防线作用。三是在车站、车队保卫人员和干线公路沿途群众中组建了一支交通安全监督员队伍,达到了机动车驾驶员依法行驶动态清楚,及时掌握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提高了路面管控的针对性和路面检查的准确率。

  四是创新科技型信息网络。加大四级公安局域网建设进度,实行科技信息网络终端责任制。实行交管动态、工作考核、案件审批、违法处罚、每日警情、决策部署网络化。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含量,为道路交通警务保障设置了“千里眼”、“顺风耳”。

  二、社会矛盾化解是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交通管理部门是一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警察队伍。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党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表现,警风是党的作风在一个方面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群众认识、评价队伍形象的重要依据。公安交通安全管理社会矛盾有效的化解,就能增强党的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然而“文明交通、和谐交警”的大气候,是建筑在执法环境、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服务发展全方位和谐统一基础之上的。交通安全管理史料中没有一俊遮百丑的先例,不存在孤立和谐的可能性。修水交警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让“执法为民”理念占领民警思想“高地”。落实“四个坚持”的机制,全方位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市级以上零投诉上访,县级投诉上访下降80%的成绩。

  一是坚持事故调解走访制,化解调处不当的矛盾。修水交警认真建立了事故调解回访机制,坚持重大事故遗孤,年年必访,一般案件调处纠纷件件必访,损害赔偿不到位的事故优先回访。今年开展事故回访48次,救助27人,追索损害赔偿款95000余元,有效地杜绝了事故矛盾纠纷投诉上访问题。

  二是坚持违法处罚回访制,化解处罚不公的矛盾。修水交警按照县级以上投诉案件,大队领导专案专办专访,大队以上投诉案件纪检督查室核查回访,中队以上投诉案件,业务主管股室核查回访的责任划分。采取上门访、信函访的方法,对违法处罚对相开展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回访违法行为人54名,回访满意率达100%,纠正处罚偏重1例,通过回访有5名违法行为人分别致电或致信大队领导,表示感谢。

  三是坚持规范理性执法,化解管理中对抗性矛盾。修水交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警车管理使用和涉案车辆管理规定》、县委、县政府《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重申和制订了《交通民警工作、生活十不准》、《十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服务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和路检执勤“三先”、“四要”、“五规范”的规定。让文明执法固化于制,从源头上消除管理与被管理对抗性的矛盾。增进了警政、警民感情,优化了执法环境。

  四是坚持“零距离”服务,化解服务质量不高的矛盾。基层交警时刻处在交通管理最前线,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公安交警队伍的形象,有时甚至导至矛盾纠纷。修水交警在队伍中大力倡导规范服务、微笑服务、无间隙服务。一是零距离上门服务,大队9名班子成员分别落实联系重点企业责任制,定期走访,为企业排忧解难。车管所和各中队服务窗口深入边远山区、工业园区、居民小区提供车驾管上门服务。二是零距离开门评警。按照中队所在地乡(镇)、村、组,重大事故家属,违法行为投诉人三必征求测评意见的方法,采取上门征求评语,召开恳谈会的方式,结合交通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的建议意见。增进警政、警企、警民感情,营造和谐警民关系。

  三、公正廉洁执法是交通管理规范执法的最终目标

  形势的发展驱动了人们的追求与企盼。改革开放前,社会生产力低下,企盼解决温饱、摆脱贫困是人们追求的主流,当今,社会进步,人民富庶与司法腐败的现象,导致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肩负着保一方道路安全畅通,人民群众平安幸福的使命,一纸罚单、一方车牌、一起事故、一本驾照无不体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时下,人民群众对少数地方民警以管人者为自居的特权思想,粗暴执法的霸王作风,“冷硬横推”的恶劣行为,恂私枉法的“暗厢操作”深恶痛绝。如此种种就引发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与违法、管理与反管理的矛盾对抗。修水交警建立“三必”制度、落实“四问”措施、严格“五审”程序,达到了把握前提,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履行行政权力的作用。

  首先,建立廉政教育“三必”制度,奠定廉洁执法基础。修水交警在“公正廉洁执法、树立交警形象”专题教育中,不断加深公正廉洁执法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廉洁是前提,规范是手段,公正是目标的认识。一是坚持队伍教育必教廉。教育民警认清腐败与公正、恂私与规范,从来就是南辕北辙、水火不容的两码事,绝没有腐化堕落的公正、恂私枉法的规范。做到禀公执法心无杂念;二是坚持干部述职必述廉。把干部述廉作为推进队伍廉政建设的措施,中队、股、室以上负责人每年开展1-2次廉政建设述评活动;三是坚持工作考核必考廉。对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大队制订的《交通民警工作生活十不准》规定,不定期地深入群众,开展以勤廉为内容的警风测评活动,促进队伍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其次,落实规范执法“四问”措施,提供公正执法基本保障。“吾日三省吾身”。修水交警联系执法执勤实践活动,启发民警躬身反思,检查总结执法感受,围绕工作方法是否得当?说服教育是否到位?执法执罚是否规范?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四个问题”,开展自己问自己、民警问民警、上级问下级、组织问群众活动。在不断总结、反思和整改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养成廉洁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再次,严格案件“五审”把关程序,把住廉洁公正执法关口。公安交警部门担负着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和刑事执法的双重责任。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程度,关系到队伍的形象。执法效果一靠执法水平,二靠执法程序保障。修水交警围绕公正执法的目标,突出抓好行政、刑事案件承办人初审、基层单位复审、主管单位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大队主要领导审批“五审”制度的落实,严肃认真,把住公正执法的关口,保障了案件质量,实现了交通安全管理法制效应和社会效应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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