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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城区公交车运营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olong

 

    编者按:修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进一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和谐文明交通环境,服务全民创业。在全体交通民警中开展“我为交通管理献一策”活动。全体民警联系实际,深入调研,动脑动手,一事一议,积极撰写具有针对性、建设性、思路新、质量高的文章,为促进工作,服务创业建言献策。
修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冷德荣同志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对我县城区公交车运营状况的调查与思考》一文。文章运用大量的事实,详实客观地反映了我县公交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存在问题的成因,全面具体地提出了公交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值得一读,特予全文编发。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城市公交行业在修水县城开始起步,并逐步发展。在解决城区交通问题,推进公共交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范围不断拓展,市民出行空间距离逐渐加大,市民对城区公交的需求总量与服务质量日益提高。但我县城市公交管理服务体制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与构建和谐平安修水极不协调。近期,笔者通过走访座谈、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县的公交车运营状况作了深入调查,本文试就如何规范我县的公交车管理提出几点建议和看法。
    一、我县城区公交车行业的起步与发展
    县城公交车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由下岗工人严忠湖发起,购买了19辆农用中巴车,组建了民营“华康公交车公司”。开通了县城至走马、良塘线和沿修河两岸单向运行线,填补了我县公交车行业的空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民出行难的问题。然而,好景不长,一些个体短途小客车业主见公交车盈利可观,便自发渗入公交车行业。半年间,猛增到33辆。由于营运线路、票价、客源和交通秩序混乱等诸多矛盾,导致交通事故不断上升,打架斗殴案件屡屡发生,严重地影响社会治安稳定。为此,县人民政府因势利导,于2003年7月10日以修府办〔2003〕14号文下发了《县城公交车、出租经营权有偿使用和管理方案》,拍卖了公交车经营权,组建了公交车公司,确定了三个公交车队30辆公交车股份私营方式,分一路良塘线12辆、二路走马线7辆、三路湘竹线11辆运行。指定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公交车行政管理。实现了我县公交车行业从无到有、从乱到治的转变,初步扭转了公交车无组织的混乱局面,运行秩序逐步规范。
    二、目前我县城区公交运营存在的问题
    (一)违章驾驶。由于公交车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揽生意、抢客源而不按站点停靠,招手即停和在斑马线区、转弯处、大桥上停滞揽客,违规超车的现象屡见不鲜;穿拖鞋开车,开车打手机时有发生;不具备客运资质的驾驶员驾驶公交车仍然存在。去年以来,共发生公交车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36起,死亡2人,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3 万余元,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二)管理失范。有的驾驶员高温季节赤膊开车;有的在乘客少时,超速狂跑,乘客多时,一路“拾荒”变成了蜗牛;有的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厢卫生“脏、乱、差”。有的售票员服务态度粗暴,语言不文明,乘客与司乘人员矛盾纠纷不断,甚至打架斗殴,与修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步调格格不入。
    (三)运行无序。以二、三路公交车为主,不直达终点站,擅自改变运行路线,随意掉头甩客、抢客,挤在环城线上“抢饭吃”,班次时隔过长,增加了城区交通流量,影响了客运市场秩序,造成了群众出行困难。
    (四)车体破旧。目前,我县60%以上的公交车辆急需维修和更换,存在车体破旧、椅子残缺不全、发动机老化、车尾排污严重等问题,即影响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
    三、成因分析
    造成我县城区公交车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规范、不方便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不顺。国务院建设部2005年3月23日第138号令发布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管理工作”。2003年修府办124号文指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客运管理办公室”,但有关部门一直以来也未向交警部门履行委托管理法律程序。如今,按照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之规定,交警部门直接管理,行政执法主体明显不符,造成执法难、处罚难、管理难,制约了城市公交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经营方式不统一。我县城区公交车行业,虽成立了公交车公司,但在经营方式上仍然是分三条线建立车队,单车私营股份制形式,实行独自经营,独立核算,车队、线路、车辆各自为政,造成运行无序、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硬件设施不配套。由于老城区人行道狭窄,宣传广告牌多,公交车停靠站点不醒目、不规范,特别是凤凰山路路面窄,不适应公交车双向行驶;新城区公交车站点设置不合理,站点间隔距离长,三条线路公交车共一个站点停靠,使道路拥挤不堪。宁红大道西线、工业大道未设立站台。此外,公交车内无报站器、无线路图、无标线牌、无双门上下通道等设施,始发站、终点站无停车场,都是制约公交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线路客源不均衡。一是线路之间客源不均衡,良塘线客源相对稳定,走马、湘竹线终点站多数时间客源少;二是走马线平时与重大节日客源差异悬殊,每逢重大节日或赶集,尤其是清明、“七月半”、开学日,乘客暴满,运力不足,群众意见很大,平时乘客廖廖无几,营运效益很差。湘竹线长年客源不足,40分钟一个来回,收入不足百元,该线路11辆公交车,每天20趟次,浪费了资源和运力,影响了业主经济效益。
    (五)税费负担不合理。每辆公交车月税、费负担高达3750元,其中:养路费1530元(含座位费),保险费400元,经营权有偿使用费834元,地税286元,工商费100元,公司管理费200元,内部管理费100元,过桥费300元。税费支出占总收入33%以上,减去油料、修理、折旧、工资等支出,车主利润所剩无几,使车主不顾一切,片面追求利润总额。
    (六)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乘客不遵守交通规则,随地招手,不到站点上、下车,挤乘超载车,驾驶员不按交通法规行驶,随地停车、超车、抢道。
四、加强我县城区公交车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
优化发展城市公交行业是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之路。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必须制定长远的城市公交发展战略,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健全行业内部管理体制,使之与城市经济建设、市民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执法主体。建议将公交车行业管理工作归属给城建部门或以城建部门为主,从运管、城管、交通、交警等有关部门抽调若干人员,成立公交车管理专门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解决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公交车行政管理。
    (二)建立经济实体,规范经营方式。组建股份制公交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运行调度,统一收益分配。
    (三)全面统筹安排,调整线路站点。在便民、安全、合理的原则基础上,根据城镇建设发展现状,合理布局,重新调整运行线路和站点,实现公交线路不断向城市外围地区和工业园区延伸,提高公交服务覆盖面。延长夜间服务时间,满足广大市民晚间出行的需要。
    (四)完善场站建设,落实配套设施。拆除和限制老城区人行道上广告宣传牌匾,完善公交车停靠点和始发站、终点站停车场建设,添置公交车报站器、线路图、标线牌等配套设施。
    (五)调整压减税费,减轻业主负担。公交车行业属社会公益性服务行业,城市公交政府一般给予补贴。在目前县财政无力补贴的情况下,考虑到油价飚升,有关部门应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税收,让公交车“减负”运营。
    (六)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司乘人员素质。在全体司乘人员中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驾车、安全行驶的职业道德,全面开展“安全驾驶员”、“文明示范车”活动,提高公交车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市民自觉维护交通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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