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蓝天
为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九财会[2005]16号文件精神,200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时间:2005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
二、 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地点:修水县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联系电话:7223383)。
三、 请所有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登记工作。对逾期未办理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将会视为无效证件。
特此通告
200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