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从4月1日开始,在全省开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教育活动,把学习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与我们的实际结合起来,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创业的氛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我认为要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必须在干部中形成尊重创业、服务创业、保护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因此,我们每一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都应率先投入到和谐创业中去,努力当好“三员”,为全民创业作出贡献。
一是干部要当和谐创业“服务员”。想创业者之所想,急创业者之所急,最大限度地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培训服务,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全民创业的技能和水平。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科技工作者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和先进适用型技术,引导创业者发展生产中实现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小额小贷款的授信范围,为各种创业者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二是干部要当和谐创业“管理员”。降低创业门槛,多领域放宽准入条件,拓展全民创业新空间。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大力实施“阳光政务”,提高行政过程的透明度。 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努力协调好上下关系,整合左右资源,统筹各方面利益,为创业者发展创造和谐、协调、稳定的发展环境。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
三是干部要当和谐创业“裁判员”。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对本土投资者和外来投资者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规范创业秩序,严禁下达罚没和收费指标,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的“三乱”行为。切实规范收费,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符合省以上规定的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理顺投诉机制,及时处理投资创业者的举报投诉,加大对侵害投资创业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好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干部要当好“三员”服务和谐创业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王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