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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名70岁以上烈士之子女可享困难补助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olong

    今年以来,江西修水县为大革命时期的烈士子女发放困难补助,这些受助对象均不在《义务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所规定的受助范围之内。 

  据修水民政局统计资料,该县在大革命时期牺牲并登记在册的烈士有10324人,目前被确定为受助对象的烈士子女有681人。此次补助标准是:受助对象是大革命时期的烈士子女,生活在农村,没有经济来源,年龄都在70岁以上。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 

  据该县民政局优抚股卢文兴介绍,《义务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所规定的补助对象均指烈士的未成年子女,而非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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