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淡淡
修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树立民警形象,推进和谐警队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行风建设“八要八不要”的要求,在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认真履职、廉洁自律教育的基础上,坚持“三公开”,查纠“三难”,整顿行风,改进机关作风,实现了交通管理“零投诉”。
一是公开服务承诺。在全县交通民警中,开展民警向中队、股、室承诺;中队、股、室向大队承诺;大队向群众承诺的三级承诺活动。针对群众最敏感,反映最集中,服务最直接的问题采取在《修水报》和修水广播电台、修水电视台公开刊发报道承诺内容。
二是公开服务职责。将各业务单位的服务项目量化细化到每个民警,制作成公示牌,公布各岗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和评判。
三是公开服务监督。采取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民警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实行有效监督。在各业务窗口和业务单位设置群众意见簿,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大队长手机号码。在社会上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半年召开一次行风建设座谈会,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交通安全管理行风建设。
大队领导和纪检督查室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问题为重点,实行跟踪督查纠风,消除民警服务意识与和谐警队建设不适应、不合拍的苗头。今年以来,群众对修水交警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实现了交通安全管理“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