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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省民间文化艺术―书法之乡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匡英杰

  江西修水县被授予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书法之乡
 

  近日,修水县被省文化厅评为“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九江市获此称号的4个县之一。

 

  据了解,“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工作由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及省文化厅审核,最终命名了39个2011-2013年度“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九江市共有4个县(市)获此称号,分别是:湖口县戏剧之乡、瑞昌市剪纸之乡、修水县书法之乡、武宁县打鼓歌之乡。

 

  修水县自古称“文章奥府”,历来耕读传承,文风鼎盛。宋代黄庭坚开创江西诗派,尤以书法为世所重,为宋四家之一,是“宋书尚意”的重要人物之一。此后,北宋徐禧、徐俯,南宋莫将、冷应徵、余玠、章鉴、宋朝寅,元朝祝彬,明代周季麟、周季凤,清一代帝师万承凤,近代陈三立均在中国书法史上留下深刻烙印。建国后,该县书法得到进一步发展,县书法协会成立于1985年,有会员230人,全县内现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8人,省级书协会员26人,众多书法家在书艺上成就丰硕,涌现出陈云君、陈肯、黄君、姚小平、冷望高、艾青等一大批中青年书法家。书法在基层群众中有很高的地位,全县有书法爱好者3万余人,有一定书法水平的超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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