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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话安全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淡淡

    修水县城市畅通工程启动以来,古老的山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日臻完善,随处可见的斑马线就是重要标志之一。然而,斑马线上机动车高速行驶,并不鲜见;不看指示灯无序行走,比比皆是;遮挡号牌逆行闯线,屡有发生;斑马线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斑马线在市民心目中的法治份量知多少,由此可见一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一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说明行人享有人行横道优先权。标志着人行横道斑马线承载了法律赋予的特殊使命。它不是装点市容市貌的风景线,而是横过道路的规则线,是市民安全的生命线。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交通违法的表现形式已非骑自行车借力机动车,结长龙拉板车。而是在红绿灯、标志标线、电子监控下的故意违法行为。斑马线上的违法行为,看似行人与行车的矛盾,实质是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失衡所致。行人以为斑马线上走路太平无事,往往产生麻痹思想,三三两两,搭肩挽臂,悠哉游哉;驾车人抱着行人就该让车辆的心态,既使临近斑马线,照样车速不减,急驰枉奔,埋下了安全隐患。

    面对人行横道斑马线上的种种违法行为,不禁要问遮挡号牌,驾车强闯交通安全标志者:你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感到面红耳赤吗?斑马线前不减速、不让行者:是对法律的无知,还是法律对你的无奈?!告诫行人注意:“太平岭上不太平”,斑马线并非保险线,还需一看、二慢、三通过。呼吁广大市民:关爱生命,守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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