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以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日常对吸毒人员管控工作中发现,县城大部分吸毒人员均以向一个名为“**”的农行帐号汇款后再到贩毒分子指定地点取“货”的方式购买毒品,每天交易量10余克,交易金额三、四千元,此案引起了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要求大队全力侦破此案。
随后,在副局长朱曙东布置下,禁毒大队抽调专门力量开始对此案进行前期侦查工作,由于此案贩毒分子行踪诡秘,交易方式新颖,从不与吸毒人员正面交易,给此案侦破增大了难度,专案民警经过近两个月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与心血,终于在7月中旬发现了贩毒分子的踪影,掌握了这伙贩毒分子的居所、活动规律。由于还不能确定贩毒分子准确的藏毒地点,专案民警没有立即收网,而是继续加大监控力度。2008年7月23日晚上,最佳抓捕时机终于到来,专案民警获悉贩毒分子将把大量毒品从郊区藏毒地点转移至居所,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在特巡警配合下,专案民警兵分两路,于24日凌晨在城南车站某居民楼内将此案一号犯罪嫌疑人卢甲抓获,当场在其住处搜得海洛因230克,毒资3万余元。24日上午10时,另一路民警在经过12小时蹲守后在城南某大楼将此案另一重要犯罪嫌疑人卢乙抓获,并在其住处楼下扶梯间角落搜得海洛因30克。根据抓捕方案,专案民警又于25日下午将涉嫌窝藏毒品的卢丙(女)抓获,最后,又一举抓获了6名经常向以上两人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目前,犯罪嫌疑人卢甲、卢乙已被刑事拘留,其它吸毒人员已作行政处罚。
据悉,此案是我县有史以来缴获海洛因最多、查实贩毒最大的一起贩毒案,此案的成功侦破,截断了县城50%以上的海洛因来源,有力地打击了贩毒分子嚣张气焰,得到了市局禁毒支队和县局领导的高度评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扩大战果之中。(修水县公安局:陈水、匡志军)
我县查破有史最大贩毒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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