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陈水
8月29日下午2:30分左右,修水县城南狮子崖13号房东胡某某家租住的周某,突然闻到租住在旁边做豆浆的樊某某的房间散发出一股臭味,赶紧叫房东胡某某来看个究竟,因房门紧锁,便从窗户外往内张望,发现房内地上躺着一具尸体,胡立即用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
接到报案后,110、刑侦大队,宁州派出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保护,经现场初步勘查和调查访问证实,死者为租住在此房内的樊某某,一致认为有可能系他杀。随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殷建卿,政委刘松、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朱曙东,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李小明等领导先后赶到现场指导侦破工作。殷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会上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确定案件质属他杀,且系谋财害命的可能性大,有可能是熟人作案。迅将所有参战人员划分为:现场周围调查组、死者社会关系走访组、重点对象摸排组、现场复勘组开展侦破工作。
通过三天三夜紧张有序的工作,走访了上千名群众,排除了一大批重点怀疑对象,最后确认为租住在胡某某家的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参战民警紧紧围绕余某某的近期活动情况展开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前提下,于9月2日晚将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抓获。在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势下,9月3日凌晨,余不得不交待,他在8月24日晚约9时许悄悄来到樊的住房,用铁锤猛击樊的头部数下,致樊当场死亡,并抢走樊身上仅有的200余元现金后仓惶逃离现场。
目前,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修水县公安局:匡财金、陈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