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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修水交警推进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的做法及成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熊龙员

  交通宣传的社会化,通俗来讲就是要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宣传。其本质就是使交通宣传成为社会的一项重要功能。关于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和机构的社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作了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通过宣传、教育使公民和社会各单位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得以提高,是现代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特点,这是实现交通社会化的重要方面。

  “防患于未然”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做的好坏,基本功全在于一个“防”字。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各级政府的有效行动;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在中小学和高、中等学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教育的发展与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相适应;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文化宣传部门,要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媒手段、宣传手段,经常宣传交通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报道典型案例及事故教训,以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修水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基层党委政府重视力度还明显不够。虽然县委、县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给予了极高的重视,推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但由于基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文化水平不一、工作方法不一等现实情况,时时处处以“决策者”自居,导致个别乡镇(街道)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还没有真正做到亲自参加,定期调度,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少,常常是应付了事,有的甚至不管不闻不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比较多,致使部分农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群众的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得不到明显提升。

  (二)交警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民警力量严重不足。由于受近年来民警队伍录用机制的限制,民警队伍年轻力量补充少,民警队伍呈现老化态势,以修水交警大队为例,78名民警三分之二在基层一线,只有两名民警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平常的工作既要负责公安内部网络的信息稿件撰写,又要负责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还要兼顾微博、微信、网络问政的监控,要做好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在是力量实在是薄弱。基层中队要承担三至五个乡镇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每天管理任务的繁重。虽然如此,民警们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交通安全“五进”、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要求,定期抽出时间深入到辖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宣传载体日新月异,陈旧的宣传设施、旧的宣传理念已无法满足现实宣传工作的需要,年龄偏大的宣传民警和宣传人员,在应对网络时代、微信时代、信息化时代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受到很多限制,极大的影响了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 

  (三)通安全宣传形式创新还不够强。目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还相对枯燥、宣传主体相对单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般情况下还停留在悬挂、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分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座等方式,由于经费、载体等问题还没有真正普及电视公益广告、专题访谈节目、热线便民电话、报刊媒体专栏等新形式,即使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通信、网络等大众媒体作一些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发布有关交通安全信息,也几乎全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动用有限的人力和资金予以协调操作,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各单位、部门、企业、社区、学校、农村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全民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还不够强。虽然民警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中抽出时间深入到各单位、村庄、社区、农村、家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使一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但是,这对于另一部分群众来说仍然是我行我素。你宣传你的,我做我的,存在侥幸心理,收效不大。笔者对交通参与者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都普遍认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警部门的事,与已无关。对于交警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就像耳旁风一样刮过,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主动配合、不积极参与,敷衍了事,影响不大。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认识的偏差,一些驾驶员仍然明知故犯,不遵守交通法规,这就极大地影响了交通安全宣传的开展和落实。在参与到道路交通之中的人们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流动人口,特别是驾驶员这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没有一个具体固定的路段和地点,往往成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死角。 
   
  二、修水推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的几点做法及成效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其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因此,必须实现由单一部门行为向全社会共同负责的转变,形成政府统筹,公安交警部门为主体,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格局。只有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齐抓共管,做到人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个个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才能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一)组建两支队伍,拓宽宣传渠道。交通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一些交通参与者因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引发的交通事故,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宣传教育方式,显然效果甚微。为此,修水大队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相互监督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一是组建一支文明志愿者服务队。11月12日,联合县文明办为修水爱心联合会举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授牌仪式。修水爱心联合会是由修水各行各业爱心人士组成的一支民间组织,现有成员1600余名,他们平时为困难学生、敬老院老人、社会弱势群众扶贫济困,建立了QQ群、微信公众号,通过与修水大队沟通甘愿义务担当文明交通志愿者,协助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文明畅通环境。二是组建一支文艺宣传队。组建了一支送戏下乡文艺交通安全宣传队,自编自演自导文艺节目到集镇、屋场、社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演出。10月份,利用政府买单,农民看戏专业文艺团体,创作了《“醉愧”祸首》、《老刘事故》、《交通劝导站》等交通安全文艺节目,进行专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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