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修水县政府法制办获悉,该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增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和基础,更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近年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加速,对政府转变职能提出了更高和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建设公开透明、高效运作的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寄予厚望。修水县主要通过“五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点工作。 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修水县重大行政决策公示暂行办法》、《修水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修水县重大改革政策风险评估办法》、《修水县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实施评价制度;三是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法治化。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公开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亮证执法制度,并公布执法人员信息;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监督法治化。一是健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层级监督制度,制定《修水县行政监督工作规定》,明确规定层级监督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法律责任等;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接受社会监督制度,制定《修水县行政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四是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复议)备案制度;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制度、行政监察制度、行政机关审计监督制度。 行政争议化解法治化。一是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制定《修水县行政投诉(信访)处理规定》。 公共服务法治化。推进公共服务法治化、规范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载体,增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建立健全行政服务管理制度,制定《行政机关行政服务管理规定》;推行行政服务实施法治化工作,清理并公布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项目。(江西修水人大 余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