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一些县市主要领导就明确对本刊记者说,争取国家“小农水重点县”的项目,前后三年县级财政要配套资金1200万元,每年都要投入数百万的配套资金。按规定,每个“小农水重点县”每年可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600万元支持,连续3年共4800万元。
一些财政情况比较好的县市主要负责人介绍,去冬今春的水利投入非常大,“基层财政是咬牙投入和配套。”根据中央要求,2011年,全国水利投入将在上年的基础上翻一倍。这就意味着地方现有的配套资金也要翻倍,“除非不吃饭了,否则要完全满足项目配套是不可能的。”水利部门也担忧,基层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将难以持续。
同时,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多、审批环节多、核查督察多、程序要求严。一个投资十几万元的水库从安全鉴定到开工,再到稽察验收,光是审批就有五六次之多,管理成本太高。但现行的工程建设管理费计提标准满足不了这种需求,有的项目根本就不允许计提管理费,上级也不给予安排。抚州市水利部门介绍,这个结果就是水利部门陷入了“项目争得越多,建设任务越重,水利部门贴得越多”的怪圈。
因此,一些县市负责人明确告诉本刊记者,对争取要求配套的水利建设项目积极性不高,“太多了政府财政受不了。”
八头投入致重复建设
目前,江西省一级已开始将水利资金集中使用,但一些县市基层的水利项目和资金过于分散的问题仍存在。多位受访的基层水利干部和技术人员反映,现在掌握农田水利建设相关项目或资金的部门就有水利、农业、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烟草、发改委、国土等8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抓了项目和资金,容易造成重复投资和低效率投资。
“当前涉水事务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资金项目缺乏有效整合。”在江西抚州市金溪县等地,一些水利部门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进行田园化建设,资金投入量大,但不是从水源进行农田灌溉设施建起,大量资金花在了整理农田的形状上,形象好了,却造成农田有渠道没水源。”
今后10年将是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的重要时期。基层水利部门和技术人员认为,为顺利推进水利建设,当前必须完善水利融资与投资体系。并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首先,中央统筹省级部分土地出让金收益,在全国范围进行统筹调度使用,向农业水利大省倾斜使用。目前,加强对水利投入的主要来源是从各级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的10%。但农业水利大省往往是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低的地区,土地出让金收益也低。
受访专家建议,由中央统筹省级部分土地出让金,在全国范围进行调配使用,并向农业水利大省倾斜,降低地方配套比例,“让种粮多、农田多、水利多的省份获得更多的资金投入”,才可真正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传统农业地区本级财政配套难的问题。
其次,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相关专项资金的落实。减免群众办水利的相关税收或比照政府扶持办企业的办法,进行转移支付返还给水利建设领域,用以水利工程的维修管理。建议出台土地出让金收益、城市维护经费“切块”用于水利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省级水利建设基金延长征收时间、拓宽征收渠道的具体措施;建立省级水利前期工作基金,支持地方水利前期工作,为争取国家投资打好基础。
再有,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要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建立水利资金集中管理使用的体制,在统一的地方水利建设规划下,有计划地集中使用资金,提高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成效。
在江西部分地区,国土部门负责的农田整治工程,每亩农田投资在2000元,建设内容都是农田水利的范围。南昌县等地一些国土部门提出,国土部门出面进行建设,缺乏专业人员,非常吃力,还有点不务正业。而水利部门标准化建设的农田基本水利每亩农田投资不足千元。为此,这些部门自身也提出,情愿将资金全部转移到农业和水利等专业部门集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