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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受灾倒房重建春节前确保入迁新居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谢仙 实习生 郭亮

  8月16日,全县农村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因灾导致自住房屋倒塌且需重建的农村群众住房要在12月底前全部建成封顶,2011年春节前全部入住新居。
  按《修水县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受灾倒房重建补助标准为一般农村全倒户重建每户补助1.5万元,其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特困户重建每户补助2万元,并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进行补助,对已经在异地新建住房后旧房倒塌的农户,不纳入补助对象。
  会议指出,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科举规划、合理设计、经济实用”的原则,以群众自建为主。要把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与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资金有效利用。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丰鹏在会上强调,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公平确定补助对象,优质建好房屋,高效推进建设。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程序确定补助对象,接受群众监督。建设规划部门要帮群众选好房址,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地段,避免占用耕地农田,补助资金严格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建房户手中。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主动服务,共同努力,确保我县农村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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