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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之我见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幕阜山

 

    我县农村教师队伍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偏远山区学校,教师队伍现状令人堪忧。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极少有年轻教师愿意到偏远山区任教,能够留下来在山区学校任教的只有年龄较大的当地教师,一些偏远山区的网点因无教师愿去,只能采取撤并网点的办法,有些山区学生一年级就只得到学校寄宿,未谙世事就自己照顾自己;教师素质下降,农村学校鲜有教师会用国语上课,许多启蒙语文教师中拼音却非常不标准;山区教师条件艰苦,收入微薄,除了统发的财政工资外,基本上无其它收入,远低于中心小学特别是县城小学教师的收入,这种分配倒挂现象,加剧了山区教师的“离心力”,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
    故提高偏远山区教师待遇,切实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多举措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紧迫的任务。笔者通过调研,特提出如下浅见。
    其一,切实提高偏远山区教师待遇。林肯说过:给人类的智慧之火浇上利益之油。山区留不住教师,归根结蒂就是缺乏“利益之油”。每个人都是“经济人”,农村教师同样也有趋利行为,只有农村教师进城后所带来的眼前利益少于扎根山区的利益,或因留下来,所带来的未来利益高于眼前变动的利益时,农村教师队伍才能得到稳定。故笔者认为,为鼓励教师扎根山区,就要给他们以“利益之油”。凡在山区任教者,发给山区津贴,津贴每年下发一次,不计入工资总额,一旦离开山区,津贴自行终止。同时,凡山区教师只要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可以不受指标限制予以直接聘任,但一旦离开山区,其聘约自行解除。对长期扎根山区的教师,政府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定期予以表彰。
    其二,实行教师的本地化。笔者调查了部分山区小学,通过调查发现,山区教师绝大部分是当地人。当地人对当地的艰苦条件较为习惯,同时由于在当地建立了亲情网络,与当地有较深的感情,能够安心当地工作。加之,由于安土重迁,迁移成本比外地人更高,当地教师不般不会强烈要求调动,能够扎根下来。笔者与一位老校长聊到农村教师本地化问题,他颇有同感,并指出我国曾出台了相关规定,只是各地执行不够而已。故而建议我县要着力推动农村小学教师本地化工作,选聘当地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当地学校任教,以一定的优惠政策,动员在外地工作的教师回原籍工作,有效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其三,改革教师选聘办法。过去教师选聘办法,采取全县统一组织选聘考试,将考试合格者选聘到缺编的农村学校任教,一聘三年,聘期内单位不得变动。这种办法尽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农村补充了部分急需的教师。但许多聘任的教师聘任期一满,就想方设法调往条件好的学校,更有甚者,一些有门路的,聘期内就调往了其他学校。本来想为缺编的山区学校补充教师,提高山区学校教师素质,最终目标又落空了,缺编的地方永远缺编,超编的地方永远超编。最后只能采取一种不是办法的办法,组织超编学校的教师到缺编学校支教,其效果可想而知。鉴于此情况,故宜将全县统一组织的农村教师选聘下放至由各校组织进行,各校根据自身需求,采取考试办法,选聘具备教师资格的当地大中专毕业生或有志于到农村任教的年轻人到该校任教,并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发生变动自动解聘,不办理调动手续。但解聘后可到其他学校应聘,工龄连续计算,由新单位接续社会保险。这样既可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又可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其四,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我县的教育管理体制是由教育局统一管理,教育局如一个庞大的政府,管理着全县百余所学校,由于管辖范围大,管理起来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基层政府由于没有赋予其管理的权限,对所辖区域内的学校往往疏于管理。笔者肤浅地考察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教育管理体制,发现珠三角地区学校的管理以地域管理为主,由当地政府负责所属学校的管理,镇政府官员对本镇的教育卫生事业有着明确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只起业务指导和督导的作用,管理方式比较灵活,包括校长任命都由镇政府负责。十余年前,我县有几十名教师被选调到东莞、深圳等地任教,如果按内地的管理模式,由各学校提供用人计划,报主管部门研究,政府批准,这些优秀教师到现在也不可能调过去。而当时他们调过去,主要由学校说了算,当地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只是备案或走过场。所以,我县宜与沿海接轨,转变教育体制,而赋予基层政府和农村学校权与责,如基层政府根据需要,可到全县范围内选聘校长、教师等,通过灵活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农村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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