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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谈思宏

  6日,省教育厅发布《江西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师资、人才培养、教育投入等多方面的改革都有涉及,最让人关注的一点就是,在中小学、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记者7日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以前小学教师的职称最高到小学高级教师,相当于中级职称。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意味着今后本市中小学教师地位和待遇将有显著提高。“这体现了国家对教师的尊重,毕竟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还是很有限的,这能够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培养一批‘教授级’的中小学教师。”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教师评正高职称的实施方案省里还未正式下达,但指日可待。”

  据了解,《江西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高等教育、师资、人才培养、教育投入等多方面的改革都有涉及,如在义务教育方面,将试点学生课业负担监测,探索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并实行多种方式解决择校问题;在高等教育上,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设立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在教育投入上,探索在学校设立基金的有效方式,接受社会捐赠。工作重点的内容还包括:江西省将试点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探索中小学、中职校长职级制;试点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系列;完善从行业、企业引进或聘请教师的机制;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定各类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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