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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州镇吴都安置小区分房通告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宁州镇政府

   吴都拆迁安置小区安置房已竣工,经研究决定,拟定于12月2日进行公开摇号分房,现就有关分房的规则、要求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房原则:本次分房,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电脑摇号随机确定房号原则;3、依法公证确认原则。

  二、分房对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在吴都安置小区的安置对象。

  三、分房程序:分房的主要程序:资格审查及发放分房通知→报名及办理相关手续→摇号分房→公证处公证→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领取钥匙。

  请各安置户户主于11月19日至11月30日15点前(周末不休),带拆迁安置协议、分房通知、户主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拆棚通知到宁州镇安置办(镇政府后一栋瓦房二楼左侧,即镇政法办)报名并办理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分房相关手续的,必须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

  2、本次安置户中如确有严重行动不便或下肢残疾的人员,要求一楼安置的,须经本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镇拆迁安置办审核、集中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可参加一楼的单独摇号。

  3、摇号现场须凭入场证入场,每个户主一个入场证。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对在分房过程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4、对不报名申请、不按期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列入本次分房。

  5、本次摇号分房全程将依据法律程序操作,摇号中签结果将具有法律效力。摇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地点:宁州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宁州镇政府后一栋瓦房二楼左侧,即镇政法办),联系人: 巢晓勇:13507025277,桂瑞桥:13979222312。

  特此通告                                

                                   修水县宁州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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