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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落实代表建议 强力规范土地管理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余武 人气: 发布时间:2010-06-29
摘要:坚守耕地红线 保护土地命脉江西修水:落实代表建议 强力规范土地管理 6月25日上午,笔者在修水县城中心广场看到,不少群众纷纷来到修水县第二十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现场,咨询有关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人民和

  坚守耕地“红线” 保护土地“命脉”江西修水:落实代表建议 强力规范土地管理

  6月25日上午,笔者在修水县城中心广场看到,不少群众纷纷来到修水县“第二十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现场,咨询有关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人民和国家的命脉。在修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陈沾玉提出了“加强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增强保护耕地的意识,健全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建议。

  为进一步办理好代表建议,增强群众合理用地的意识,修水县国土局采取在报纸上开辟专版、出动宣传车、召开座谈会、播放宣传口号、刷写宣传标语、创办宣传专栏、现场咨询等多项措施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修水县人民政府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从严格问责,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规范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围绕经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强化执法,抓好批后监管工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土地管理的16条措施。其中特别强调:

  一是建立项目用地联审制度。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项目签约前,由发展和改革、国土、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审,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等情况。

  二是严格农民建房管理。对农民建房用地实行一户一宅制、选址规划制、面积法定制、用地审批制、收费公示制“五制”,做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三是健全依法征地程序。任何用地必须履行先报批、后征地、再供地的法律规定程序。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后,由县人政府发布征地公告,统一安排土地的征收工作。未经批准,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征地。

  四是落实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总体原则,制定了《修水县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办法》,强化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不得随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和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未足额到位,用地单位不得使用土地。

  五是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拓宽安置渠道,在落实货币安置的同时,推行留地安置,即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留出发展用地,发展用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同时要落实社会保障费用,出台《修水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是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依法终止供地,不予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七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县政府要求,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县发改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县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县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供电和市政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八是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对已查清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少批多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全面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不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不按期缴纳报批规费、不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该县通过强有力的措施,让“坚持科学发展,坚守耕地红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等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全县上下形成了“利用与保护并举,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土地管理共识。
 

责任编辑: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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