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修水县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截止2010年底,该县125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至此,该县国库集中收付已步入健康、规范的轨道,资金支付更加准确、及时、高效,有效预防了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资金能力。
据了解,该县自2008年11月正式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始终坚持“稳步推进、分步实施、规范运作”的原则,先试点入轨后推广规范,先行政单位后事业单位,先正科级单位后副科级单位,先预算内资金后预算外资金,先基本经费后专项资金,125个行政事业单位分四批纳入国库集中收付。
为了严把报账“受理关”和“政策关”, 该县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规定的支出,及时准确办理支付,做到零差错。对违反规定或有问题的支出,坚决予以退回,及时纠正。2010年该县通过支付系统办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收付业务6834笔,支付资金2.1亿元;通过拨款系统办理业务14605笔,支付资金15.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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