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修水县公安局坚持实行“个案评判”制度,通过对所有治安、刑事案件评判,实现对全部案件的监督。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局共评判了3300多起刑事、行政案件,纠正各类执法问题7000余个。 修水县公安局将民警平时办案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纳入评判范围,并设定了高额扣分分值。出现严重执法问题一票否决,判为不达标案件。同时,被扣分的案件,对办案单位负责人和办案民警按效能管理责任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县局每月、每季度、每年均对各办案部门的案件成绩排名通报,还以此为依据评选出季度优劣质案件及年度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优秀执法民警并隆重表彰,激发办案单位和民警提高执法质量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