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县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来到金碧世家小区进行检查,对1部问题电梯和3部在用电梯进行查封,并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到位。 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要求开发商提供小区内4部电梯的维修保养合同及年检材料,发现开发商未能提供电梯的维修保养合同且电梯存在超期未检验的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对4部电梯进行查封,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开发商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如超过整改期限,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对开发商罚款1-10万元。 据悉,县质监局近日还将邀请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九江分院的技术人员来我县,届时将对全县住宅小区的电梯进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