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以实施新《稽查工作规程》为契机,以“学、查、纠、立、创”为抓手,确保新《规程》落到实处。 学:就是熟练掌握新《规程》的每一项内容,结合税收征管法开展学习讨论,努力打造“学习型”稽查队伍。 查:就是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进行“回头看”检查,提高税务稽查人员执法风险意识。 纠:就是在“学、查”基础上,纠正与新规程不相适应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明晰责任,确保公正执法。 立:就是按照新《规程》要求,全面优化选案制度、审理制度、廉政制度等一系制度,促进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 创:就是不创新稽查工方法,创新“征、管、查”互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构建“以查促管、以管促查”新格局。 江西省修水县国税局 胡朝阳 卢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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