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县文明办获悉,县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移动公司、县供电公司、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抱子石水电厂七家单位被评为“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 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必须在文明创建中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通过单位申报、县文明办推荐,我县参评的七家单位全部获评。 |
记者近日从县文明办获悉,县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移动公司、县供电公司、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抱子石水电厂七家单位被评为“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 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必须在文明创建中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通过单位申报、县文明办推荐,我县参评的七家单位全部获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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