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江西省修水县人大常委会自今年9月1日开始,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和驻县单位等90多个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 “人民满意单位”和“人民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各参评单位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广泛征求、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重解决了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作风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高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全县人大代表分9个片区召开评选大会,进行集中无记名投票评选。为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两次督查的基础上,于10月26日召开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小组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各代表小组前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就如何做好下步评选工作向全体县人大代表提出了“五不”要求。 一是不忘代表身份。要求全县人大代表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参政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始终保持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展现人大代表的风采。 二是不忘人民信任。县人大代表肩负着全县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要求代表秉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信条,情系人民,服务人民,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始终代表人民说话,“敢言、真言、善言”,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不愧于“人民的代言人”这个崇高的称号。 三是不忘履职责任。要求各位代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5天”和“360天”的关系,处理好“代”与“表”的关系,切实增强做好评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怕牺牲个人利益,不怕付出艰辛劳动,不怕得罪任何组织和个人,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慎重行使好职权。 四是不走形式过场。要求各位县人大代表扑下身子,深入走访选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到耳聪目明,听取和收集选民和群众、园区企业和客商对部门和单位的呼声和意见,尽可能了解和掌握每一个被评选单位履职的真实情况。 五是不带个人偏见。要求每一位代表客观、公正、全面地看待参评单位的工作,克服狭隘思想,特别是不能以偏概全,以个人好恶、一己私利来评判高低、决定优劣。在评选过程中,人大代表也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人民负责,对被评选单位负责。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拿原则做人情,不能把原则当儿戏,始终做到“心地纯正,浩然正气,无私无畏,公道正派”,规规矩矩地开展好评选活动,对被评选单位的工作作出一个客观、准确的评价,确保评得准确、评得服气、评得满意。(修水县人大 余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