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县物价局与农业局联合开展农资明码标价检查。重点对各农资批发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集中检查。 据了解,2010年县物价局已向全县各农资点免费发放了明码标价公示牌。按照国家规定,所以农资批发点、零售经营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并据实开具销售发票。 检查中发现,除了少数农资供应点没有登记之外,其它农资供应点都在店铺显要的位置摆放了明码标价公示。有进货、批发、零售详细记录,没有发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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