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县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联合县工商局、运管分局、交通运输局,依法取缔从事城区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自强车队和爱心车队。
残疾人自强车队和爱心车队用于非法营运的车辆均为残疾人代步车,未经运管分局登记许可和工商局登记注册,残疾人在城区从事客运,属于非法营运。相关部门依法对两个车队予以取缔,并收缴车队的牌匾、公章、帐本和发票。据了解,残疾人自强车队和爱心车队分别有从事非法营运的代步车44辆和18辆。下一步,县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对在我县从事运营且未经登记许可和注册的其它运营车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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