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我县逐步开展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工作初期,成效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乡镇上交的非诉案件大部分都是“硬骨头”,要么是被执行对象履行能力差,强制拘留成为唯一的执行方式;要么是被执行对象常年外出务工,使案件无法执行;要么被执行对象是软硬不吃的“钉子户”,执行难度大;由此造成乡镇上交的非诉案件结案率低,乡镇对此颇有微词,社会抚养费案件提请非诉执行的热情不高。
今年以来,县法院高度重视社会抚养费的非诉执行工作,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一是与县人口计生委联合成立非诉执行办公室,法院派出3名干警长驻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对乡镇提交的非诉案件做到快审快批,提交执行的时效性,对乡镇的工作予以了有力的支持;二是开展异地执行,针对一些被执行对象常年外出务工的情况,在“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专项执行月活动”中,县法院执行局联合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奔赴粤、闽、浙、苏、沪等我县流出人口较为集中的省份,行程5000多公里,进行异地执法;三是启动查帐征收,对所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帐户以及股票、基金帐户予以批量查询,对有银行存款或股票予以冻结划拔,仅在异地执行期间就查封存款103451元,冻结股票2100股,此举对那些拒缴社会抚养费对象取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通过采取这些有效的执行措施,今年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成效显著提升,至目前为止,征收社会抚养费41万余元,是去年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的3倍,其中全额征收的达到10人,行政拘留6人,结案率明显提高,既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取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乡镇申请非诉执行的案件明显增多,仅10月分就达到20多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