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我县推出“四责任” 助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分解。我县各乡镇、各单位将重点任务全面分解到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县委书记黄斌在今年纪委全委会上强调,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纳入经济、业务工作考评体系,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求各乡镇、单位“一把手”年初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向全县作出廉洁从政相关承诺,形成了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诺、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常规机制。今年年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与县委签订责任状,各村、基层站所与乡镇党委签订责任书、村干部与乡镇纪委签订廉政合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责任体系。 三是注重责任检查。结合干部作风整治年,采取半年评议、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考核、干部履职督查、“三述两评”、年终考核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晋升、年终评先评优、年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我县对因发生重大灾害、下属违纪、决策失误等情况造成工作失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问责,追究党纪政纪处分20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34人,效能告诫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