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为加强乡镇国土和规划管理工作,我县在36个乡镇和工业园区分别设立了37个国土规划所(分局),一次性增编29名,共核定了84个财政全额拨款的基层事业编制,每所(分局)都配备了2-3名国土规划工作人员。为确保乡镇国土所规范运转,县国土局与县城乡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基层国土规划所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管理方式工作职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及业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对规范乡镇国土规划所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我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规划所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支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促使乡镇国土规划所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