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县工商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关于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文件精神,针对汽车销售、租赁格式合同条款欺诈消费者现象日渐隐蔽和增多,积极开展了汽车销售、租赁企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市管股在全县的汽车销售、租赁企业中组织开展了格式合同执法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格式合同是否依法向工商部门备案,合同内容有无限制或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一经发现,立即下达备案督办通知书或修改建议书;限期未备案或未修改的,立即转立案调查处理。 执法专项检查组共检查汽车销售、租赁企业18户,格式合同20余份,对未履行备案义务、合同内容有限制或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下发《合同格式条款修改建议书》10份,《合同格式条款责令修改通知书》3份,立案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