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物资料的公告 《修水县志(1986-2008)》续编工作已进入统稿阶段。《人物篇》是县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收录我县各行各业取得一定成就、获得一定荣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物,将他们载入史志对于褒扬先进、激励后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较为完整、全面地征集入志人物,确保人物资料准确、真实,现再次面向全社会征集人物资料。 ㈠征集范围 修水籍在县内外工作、学习、生活和县外籍在修水工作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物资料: 1、党、政、军副处级以上人员; 2、副高以上职称或军、警、司法界相应衔级人员,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者; 3、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博士以上学位人员; 4、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5、获省级冠军、国家级前三名的运动员,国家一级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 6、战斗英雄、烈士; 7、见义勇为、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表现突出的人物; 8、有重要发明创造的能工巧匠、民间艺人; 9、百岁老人; 10、优秀企业家及其他各界知名人士和优秀人物。 鉴于上届县志人物收录项目不全,上述人物资料的时间断限定为1949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㈡入志形式 人物入志分为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和人物名录四种形式。按照生不立传的原则,在各行各业取得重大成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已故优秀人物方可立传;人物简介主要包括获得一定荣誉、取得一定成就的有影响人物;人物表和人物名录为符合征集条件的人物。 ㈢征集办法和要求 自2008年启动县志续修工作以来,县政府办公室及县志办公室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人物资料,以政府办名义发文、向乡镇和部门发公开信,在修水报和县政府网站刊登公告,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在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发送手机短信数万条,同时动员各姓氏联谊会、驻外同乡会等民间组织收集相关资料,已收集到人物资料1100余份。但因资料来源不一、内容不全,目前所收集到的资料一定程度上存在遗漏、错讹、失实等情况。为此再次动员全社会,请各部门单位、社会各界及相关个人大力支持配合,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准确收集符合条件的入志人物。 因征集时间紧、任务重,请符合以上征集条件的人物,尽快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报送我办,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供核实学位或荣誉的网址等。同时热忱欢迎征集对象本人、亲属、朋友、同事、学友、战友提供人物资料线索,并请互相转告,以免遗漏。征集时间截止2013年6月底止。 联系地址:修水县志办公室 邮编:332400 联系电话:0792-7808776 电子信箱:xsxzb123@163.com
二、征集著作资料和科研成果的公告
《修水县志(1986-2008)》续编工作已进入统稿阶段。其中设立的著作卷记述著作史料,分为文集选目、作品选目、作品选录三个部分,另设科技卷收录主要科研成果。现再次面向全社会征集著作资料和科研项目成果。 ㈠征集对象 修水籍作者(研究者)和记述修水内容(研究修水或研究成果为修水所用)的非修水籍作者(研究者)。 ㈡征集范围 1、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文集; 2、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单篇单件作品(含省级以上许可发行的电影、电视作品); 3、省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的新闻、文艺作品; 4、省级以上演出、播出、展览的各类单件艺术作品; 5、省级以上获奖的各类作品。 ㈢征集类别 1、文学类: 小说、故事、散文、诗歌(含格律诗词和曲赋楹联)、报告文学、剧本(含传统剧本、影视剧本、小品脚本等); 2、艺术类: 音乐、舞蹈、美术(含雕塑、剪纸、板画、篆刻等)、书法、摄影、戏剧、电影、电视、小品等; 3、新闻类: 消息、通讯、特写、评论、新闻摄影等; 4、社会科学类: 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等; 5、自然科学类: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 6、科技成果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