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农户搬迁后户籍如何处理?享受什么样的公共服务? 答:安置进入城镇的农民,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也可办理城镇居住证,原户籍身份不变,集体资产权属不变,纳入县城社区统一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服务、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公共服务,继续执行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 19.搬迁农户死亡后能否回原地安葬? 答:进城的农民死亡后原则上火化进公墓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划在原地建公墓区,搬迁农户死亡后可以回葬公墓区。 20.搬迁农户安置房产权能否抵押贷款? 答:搬迁农民可用安置房产权进行抵押贷款,贷款额度3—5万元,贷款期限1-3年。 修水县推进整体移民搬迁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