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视频 图片 旅游 财经 教育 生活 文学 人物 档案 观点 资讯 便民服务 专栏 修水视频

时政

旗下栏目: 社会 时政 企业 乡镇 媒体

开展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救助工作

来源:修水县政府网 作者:胡朝永 人气: 发布时间:2013-06-04
摘要:近年来,我县把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作为县委、县政府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探索建立失独家庭帮扶救助新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精神安抚和生活、生育、生产等方面的困难。近日,我县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出台《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
         近年来,我县把解决“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作为县委、县政府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探索建立失独家庭帮扶救助新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精神安抚和生活、生育、生产等方面的困难。近日,我县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出台《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救助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失独家庭”除继续享受国家、省、市独生子女户、农村双女户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外,还享受三项关爱帮助。一是实时慰问。在其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后,县、乡(镇)两级计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进行看望慰问,并分别给予其1000元现金慰问;二是定期扶助。将失独家庭优先纳入“生育关怀”范围,在传统节日走访慰问,开展免费身体健康检查,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关怀;三是长效保障。对于失独不再生育或抱养子女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每户每年给予500元生活补助,直到其再生育一胎或失独父母死亡。此外,对于失独不再生育或抱养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属公职人员的,退休时由本单位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贴。

       《方案》还规定:对那些有生育愿意尚有生育能力且又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失独”夫妻,县人口计生部门积极为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输卵管吻合等再生育所需的技术服务;对有些因身体、年龄的原因不宜再生育,希望通过收养子女重新组建家庭的夫妻,县人口计生、民政部门在遵循《收养法》的前提下,积极为其办理收养手续,帮助其重新构建完整家庭。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县专门成立了县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帮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开通失独家庭帮扶救助热线电话。县人口计生委专门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会议,要求各乡镇按要求挑选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逐村逐户进行摸底核实,建立“失独”家庭管理档案,了解“失独”家庭生活状况,并认真倾听“失独”家庭的诉求,做好感情沟通和心理疏导,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目前,我县现已确定“失独”家庭239户。“母亲节”期间,县计生委、计生协通过“一卡通”发放慰问金120500元,其他各项帮扶救助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胡朝永

最火资讯

首页 | 要闻 | 视频 | 图片 | 旅游 | 财经 | 教育 | 生活 | 文学 | 人物 | 档案 | 观点 | 资讯 | 便民服务 | 专栏 | 修水视频 | 热点网事

赣ICP备09008563号-2 修水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330016260 QQ:303998284 修水网超级群:2756263 房产家装群:117835007 邮箱:163.www@163.com

赣公网安备 36042402000001号

Power by DedeCms 赣ICP备09008563号-2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