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8日,就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艳率队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水源、黄龙、大桥、白岭、古市等乡镇以及县水保局、信华修江新天地项目等地实地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有关《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近年来,我县水土保持工作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高标准治理了一批小流域。至2013年,全县共完成综合治理小流域38条,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6平方公里,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00多处,治理区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58.5%提高到66%。 检查组认为,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实施以来,我县着力开展法制宣传,夯实执法基础,完善执法体系,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仍存在矿山企业原材料开采后配套修复力度不够、重点乡镇法制宣传氛围不浓、水保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希望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水保项目后续管理长效管护机制,要进一步推进监督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同促进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