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上午,修水县国税局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省、市局“红包”治理通知精神全体干部大会。 会上,县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织学习了省国税局《关于再次重申“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纪律及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学习了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贻奏同志在深入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省纪委2013年10月30日明电《关于做好<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填报和自查自纠结果公示工作的补充通知》以及县纪委《关于进一步重申“红包”专项治理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大春在会上强调:一要认识再提高。要求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起高度重视;二要把握政策界限。要求再次对照文件进行学习,不能掉以轻心;三要把握时间节点。自查自纠阶段的最后时限是10月31日。10月11日省纪委通报了2起收受“红包”问题的典型案例,足见省、市严抓“红包”问题的坚定决心。全局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填报《专项治理“红包”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能心存侥幸;四要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要举一反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姚佐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