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形式多样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相关事宜,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下发了文件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紧紧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加快建设法治修水”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乡镇和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在“12·4”之前,均在单位所在地的醒目处悬挂或张贴法制宣传标语。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活动。在《修水报》刊登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专题报道,在县广播电视台特制一期《法在身边》法制宣传教育电视专题片。县普法教育讲师团分别到36个乡镇,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在“12·4”活动当天分别为全县42所中学全体师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加快建设法治修水”为主题的法制宣传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