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传达全市人大内务司法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近年来,修水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制定了《修水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范了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建立了由内司工委具体负责、相关工委协助配合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充实了法律专业人员,认真稳妥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也存在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及时,审查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明确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严格备案审查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建立规范性文件跟踪评估和动态清理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修水县人大 余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