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7月1日起,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该新政主要涉及我县的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商品混凝土等特定一般纳税人,涉及行业与民生就业密切相关,能起到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据统计,我县纳税人中涉及此次征收率调整的共有46户,预计今年7至12月,上述企业可减税260万元。 |
自2014年7月1日起,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该新政主要涉及我县的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商品混凝土等特定一般纳税人,涉及行业与民生就业密切相关,能起到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据统计,我县纳税人中涉及此次征收率调整的共有46户,预计今年7至12月,上述企业可减税2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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