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讨论《修水县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程税收征收管理实施方案》和听取全县页岩砖、粘土砖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11月3日,县长张林主持召开十五届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主要研究讨论《修水县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程税收征收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问题,并听取全县页岩砖、粘土砖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领导范志斌、袁观云、柯景坤、刘松、周杏连、梅勇、黄吉甫、樊荣等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起中,县政协副主席朱三忠应邀列席。 在研究讨论《修水县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程税收征收管理实施方案》时,张林要求,要统一思想,切实规范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程税收征管秩序;要规范操作、稳妥推进。一是摸清底数,了解有多少税收可进行征收,确保不遗漏,并逐个征收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向广大征收对象讲清道理及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园区企业的理解支持,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在研究讨论《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经营性国有资产为企业向银行融资进行抵押有关问题》时,张林指出,国资委要切实加强所涉企业的监管,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势、财务管理等方面。还要经常性与企业建立联系,在企业贷款到期时要按时还款,确保国有资产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在听取全县页岩砖、粘土砖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后,张林强调,该项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多、成分复杂,整顿工作难度大,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来之不易。下阶段要切实巩固好整治成果,对违规现象坚决严厉打击,并督促做好停工停产企业的拆除及复垦返耕工作。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供电管理,对私自盗接电源或擅自为砖厂供电等情况进行打击,防止已关停砖厂死灰复燃。针对保留下来的砖瓦厂要加强税收征管和安全监管工作,并确保剩下的粘土砖厂在三年内有序生产和关停。 会议还研究了《修水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水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水县县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了修水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研究了我县出售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有限产权有关问题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