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八类无户口人员如何登记常住户口进行规定,让无户口人员一圆“户口梦”。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无出生医学证明 3、无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 5、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 7、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 8、其他无户口人员(来源大江网) |
2016年4月1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八类无户口人员如何登记常住户口进行规定,让无户口人员一圆“户口梦”。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无出生医学证明 3、无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 5、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 7、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 8、其他无户口人员(来源大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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