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字[2016]23号)的文件,修水县国家税务局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从而实现了继第十二届、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后“三连冠”。 近年来,修水国税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局上下同心谋发展,聚力促和谐,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有力地推动了修水国税事业的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字[2016]23号)的文件,修水县国家税务局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从而实现了继第十二届、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后“三连冠”。 近年来,修水国税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局上下同心谋发展,聚力促和谐,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新作为,有力地推动了修水国税事业的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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