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表彰了一批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决定。其中,修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匡俊发同志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2009年,在修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匡俊发同志任命为修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15年续任,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连续多年被修水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匡俊发同志退休前一直担任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基层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从领导岗位退出后,退休不褪色,致力于人民司法事业,工作中充满激情,富有耐心,司法调解能力强,获得当事人和同事一致好评。七年来,匡俊发同志共参与案件审理800余件,参与庭外调解案件200余件,参与送达各类法律文书1000余次。(九江法院网 沈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