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并对2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这2起典型案例是: 布甲乡布甲口村原党支部委员卢斌挪用公益林补偿款问题。2006年至2016年,卢斌在担任布甲乡布甲口村党支部书记、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从代为保管的村民公益林补偿款中挪用款项,用于父亲看病、孩子上学、偿还债务等生活开支,前后挪用款项累计5.9万余元。至2017年7月,卢斌先后分三次将所挪款项交乡经管站入账。2017年8月,布甲乡纪委给予卢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畜牧水产局大椿乡等乡镇畜牧水产站套取生猪保险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县畜牧水产局大椿乡畜牧水产站、马坳镇畜牧水产站、溪口镇畜牧水产站、港口镇畜牧水产站分别套取生猪保险金1至2万余元不等,用于畜牧水产站工作经费等开支。2017年9月,县畜牧水产局分别给予上述畜牧水产站负责人陈洪卫、陈柳花、周祥喜、卢九干记过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健全制度,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的正风反腐作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百日会战”,切实查处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整治一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通报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完善一批扶贫领域监管制度,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